舞魁正式接入曳步舞考级系统
《全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级测评》的项目,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主办的国家级的综合素质等级测评项目。旨在“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养、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水平”,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人才,开拓青少年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引导青少年向“高素质、多技能”发展,推动我国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目的项目。为国家积蓄综合素质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事业奠定坚实基础。
本项目注重综合素质测评理念,从单一的专业技能考核向综合素质考核的转变。以文化素质(德育知识、国学知识、历史及生活安全知识)、艺术素质(音乐素质、美术素质、舞蹈素质、表演素质)、专业技能“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七大类别(含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语言表演类、其他表演类、书法美术类、英语类)。书面考试与现场考核等级测评模式。
测评对象
中、小学生及幼儿均可参加
级别设置
共设十级,1至4级为初级,5至7级为中级,8至10级为高级。
测评形式
(一)形式,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核的“三位一体”的考级模式。
1、文化课素质、艺术素质以在线或书面考试形式
2、专业技能以现场考核形式
(二)命题:由测评机构提供统一测评试题、题库。(可下载印制)
等级测评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等级制
本项目实行“三等九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一)文化素质标准
1、90分以上为优秀
2、80分一89分为良好
3、60分一79分为合格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专业技能标准
1、90分为合格,
2、90分一95分为良好,
3、95分以上为优秀。
报名须知
1、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按以上规定交纳报名费、等级测评费、证书工本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
2、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发放等级测评证书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及收费发票办理退还测评费和证书费手续(不退报名费)。
3、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等级测评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U盘)音乐伴奏。
证书的颁发
(一)证书:两证合一,文化、艺术素质证书与专业技能证书总称:《综合素质等级测评》证书。
(二)经测评通过,颁发“综合素质等级测评”证书。
(三)证书发放形式,在线打印、发证。(证书可到“素质云端”测评系统和国家青少年艺术人才网在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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